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生处〔2021〕46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含阳江校区5个学院)、阳江校区学生事务部: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有关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实行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大学新生应征入伍享受退役后学费减免政策。对于全国统一高考被高等学校录取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按学制期实行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直接招收为士官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入学)
国家对退役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四)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列为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资助对象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目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制期为4年),对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仅适用于已完成服兵役、复学后在校就读的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暂按1650元/学期的标准填报,待上级文件下发后按正式通知执行。就读期间获得资助的总期限不超过一个学期制。
三、情况统计和材料报送
(一)统计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至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
3.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4.本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时间为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
请各学院统计本学期正常报到注册的退役复学生(含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入学)及退役士兵入学生的相关信息。
(三)材料报送(注:所有复印件需经学院审核原件后盖章,同时注明“与原件相符”)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两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手填或复印无效),贴好彩色照片,并到相应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学院审核汇总。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一类卡在用)。
(4)若为毕业生服兵役,信息填入附件1、8;若为在校生服兵役,信息填入附件2、8。
2.退役复学生(含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入学)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两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填写类别统一为:“退役复学”,手填或复印无效),贴好彩色照片,并到相应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学院审核汇总。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3)《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入学、复学证明复印件1份(即学校下发的入学、复学文件)。
(5)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一类卡在用)。
(6)信息填入附件3、8。
3.直招士官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两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手填或复印无效),贴好彩色照片,并到相应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学院审核汇总。
(2)《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一类卡在用)。
(4)信息填入附件4、8。
4.退役士兵入学生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两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填写类别为:“退役入学”,手填或复印无效),贴好彩色照片,并到相应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校各职能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学院审核汇总。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3)《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学院开具的报到入学证明1份。
(5)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一类卡在用)。
(6)信息填入附件5、8。
5.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1)退役士兵助学金纸质版排查报告(盖章扫描版)。
(2)信息填入附件6、7。
请各学院汇总所有材料,按不同资助类型进行分类后,于10月22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处助学信贷科(就业楼20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douxszz@163.com)。学生个人不经学院单独报送的,学生处不予受理,由此影响自身资助申请、信息报送的,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预通知,退役复学生及退役士兵入学生的学费减免资助,从今年开始实行逐年申请的方式。请提醒学生在读期间每学年初定期关注,及时递交申请材料,由学校分学年上报申请学费减免资金。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学生申请材料的收集、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汇总报送、系统录入等工作,在审核和汇总的过程中要防止错报、漏报、重报、虚报,确保上报学生名单和资助资金真实、有效、准确。如出现学生虚报、重复报送等情况上级将严肃处理。
3.本通知下发后,教育部、省教育厅有政策变更的,另行通知。
4.阳江校区各学院材料由阳江校区学生事务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
5.为了便于沟通反馈,提高工作效率,请负责服兵役相关资助的老师加入“入伍资助通知群(老师用)”微信群,进群后请实名“学院+姓名”。联系人:王志;电话:2396012。
附件:1.2021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明细表
2.2021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2021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4.2021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
5.2021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6.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基本信息表
7.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
8.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
学生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