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生处〔2021〕47号
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以及优秀学生表彰大会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级社会类奖助学金
学校级社会类奖助学金目前有“智造顺德”奖学金。“智造顺德”奖学金是由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我校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优秀学生。2021年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一)评选条件
除满足《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生处[2021]32号第四章第十四条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前10%,且未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4.毕业后自愿积极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就业者优先。
(二)评选的基本程序
评选的基本程序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生处[2021]32号第五章第十九条执行。
二、学院级社会类奖助学金
计划今年开始进行评定和资助的学院级社会类奖助学金,但目前仍在商定协议阶段的学院,请抓紧时间进行工作推进,尽快与资助方确定评定细则、签订协议。
已完成社会类奖助学金协议签订工作的学院,请加强与资助方的联系,督促资助资金到账后,按照协议或评审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过程,组织开展评审。
各学院所有社会类奖助学金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最终获奖助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备案。
三、证书、资金发放及表彰
学院级社会类奖学金由各学院打印证书、组织盖章后发放。“智造顺德”学业奖学金证书由学生处统一安排打印发放。所有证书发放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12月31日。
所有奖助资金须在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前发放完毕。
获奖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内容和形式进行材料报送。
(一)10月25日前报送《2021年社会类奖助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二)10月25日前报送《2021年“智造顺德”奖学金签领发放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三)11月15日前分项报送学院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4,EXCEL电子版)。
(四)优秀学生表彰大会正式召开前,提前一周以上汇总填报《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表彰大会社会类奖助学金资助方参会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送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douxszz@163.com,纸质版送就业楼209室。
附件:1.“智造顺德”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1年社会类奖助学金情况汇总表
3.2021年“智造顺德”奖学金签领发放表
4.XX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5.2021年优秀学生表彰大会社会类奖助学金资助方参会情况汇总表
6.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智造顺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 生 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