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奖勤助贷及评奖评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负责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招聘、聘任、考核、定级、培养、表彰和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业务工作,对学院学生工作进行考评。
(三)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把握学生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开展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与研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以“融媒”思维培育网络文化,推进易班建设。
(四)负责学生工作发展中心日常事务,组织指导专兼职辅导员开展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实践调查与理论研究,推进学院特色建设和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培育具有海大特色的学生工作品牌。
(五)负责制订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方案。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
(六)督促各学院加强学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各学院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七)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民族团结、学业帮扶等工作。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八)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违纪处理和教育工作。
(九)负责做好学生档案的接收、保管和转运等档案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接待、毕业典礼、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十一)配合保卫部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军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工作方面的国(境)外校际交流服务工作。
(十二)会同后勤、保卫等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后勤部门共同实施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和文明宿舍的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做好学生其他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智慧校园相关工作,做好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和部门网站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奖勤助贷及评奖评优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
(十七)负责组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负责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广东省新生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资助、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缓交学费和绿色通道等学生资助工作。
(十八)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组织开展获助学生的感恩诚信教育和“铭恩杯”等资助育人系列活动。
(十九)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和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国家资助政策下乡行等活动。
(二十)组织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校“十佳”的评选以及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组织召开优秀学生表彰大会。
五、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二十二)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负责学生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
(二十三) 负责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以及学生朋辈心理辅导队伍建设。
(二十四) 负责指导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六、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广东海洋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宣传、高考录取工作,以及学生就业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一)负责编制本科招生计划,制定夏季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与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阳光招生”,负责招录取人员的培训和新生入学材料的制作、邮寄工作。
(二)负责做好新生报到入学相关情况的统计、发文和数据报送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编印招生宣传材料,制作招生宣传视频,培训招生宣传人员,与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合作。
(四)负责本科招生网的维护与数据更新,发布招生资讯,做好咨询电话的接听和来访人员的答疑工作。
(五)负责统筹“优质生源中学”建设工作,组织二级学院与“优质生源中学”开展合作交流。组织在校生寒假期间回高中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六)负责撰写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开展各类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做好新生录取名册的汇总、登记、移交工作。
二、负责就业工作
(八)负责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方案,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工作。
(九)负责就业信息填报、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就业数据管理、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和上报等工作。
(十)负责就业相关材料的编印、管理。负责就业政策宣传、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编制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十一)负责校政企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就业基地开发和就业市场拓展、用人单位信息库建设和维护、各类校园供需见面会活动组织举办。
(十二)负责就业教学教研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就业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师资培训活动;负责就业课程的教学管理,开展就业指导类、生涯规划类、职业技能类相关的竞赛、讲座等活动。
(十三)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就业指导中心的学生社团。
(十四)负责就业服务工作。负责省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的管理;负责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审核及发放。
(十五)负责就业信息化建设及升级维护。负责就业信息网站的维护、升级;负责用人单位和学生就业的信息化建设。
三、牵头负责学风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学风建设的牵头与协调工作。制定推进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学风调查,统筹做好学风建设月活动和学生考研工作。
四、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