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倡议家长学习和践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
作者:陶柳清 时间:2021-11-05 点击数:
学生〔2021〕52号
关于倡议家长学习和践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家庭教育,2020年8月,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进一步夯实家校协同育人工作,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完善《学习践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倡议书》(附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切实引导家长学习和践行《规范》要求,加强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学生之间沟通交流,共同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困难,让学生自主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附件:学习践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倡议书
学生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