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及百名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材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csadmin 时间:2018-03-28 点击数:

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提前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百名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材料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与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与比例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的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欠费的毕业生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材料与相关要求

1.《广东海洋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由主管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学生本人用黑色水笔认真如实填写,学院应在评审表上签署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及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评审表》(附件1)、《推荐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学院公示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附件2汇总表同时发电子版至gdoujyglk@163.com)。

二、百名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征集工作

为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学生学有标杆、追有目标、行有方向,学校准备在2018届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遴选“百名优秀毕业生”,将“百名优秀毕业生”在大学四年中的人生轨迹统一制作风采展纪念册。

(一)评选方法

请各学院在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范围内,择优推荐参评“百名优秀毕业生”,并准备参评材料,名额不限。

(二)评选材料与相关要求

参评材料须严格按照《推荐2018届百名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填写,未按要求报送者将不予受理。

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2018届百名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参评材料打包发至邮箱gdoujyglk@163.com。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2:《推荐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3:《推荐2018届百名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推荐2018届百名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要求》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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