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莉 时间:2024-03-07 点击数:

相关单位(部门)、研究生: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934号)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征集各单位(部门)本学期工作的需要,经与相关单位(部门)协商,现面向研究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

1.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须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学有余力,且须征得导师同意,不能因参加“三助一辅”工作而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

2.工作踏实认真,能力突出,有责任感和进取心,并符合岗位所需其他特定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3.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受聘两个岗位。

4.申请者应为二年级、三年级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学校管理部门设置助管岗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辅导员助理、科研助理岗位(具体见附件)。

三.岗位考核与津贴发放

1.岗位按学期聘任,工作量每周为15-20小时,每月原则上不少于60小时,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助研岗位津贴由使用项目安排。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经费(研究生院预算经费)和用人单位(部门)经费各负担50%。用人单位(部门)设置助管岗位超过1人的,超过部分的岗位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100%负担。

2.研究生助管、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开始时间以新学期单位聘任日期为准。

3.各用人单位需每月8日前将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研究生的考勤表和应由本单位支付的津贴发放表复印件(原件需由用人单位报到财务处)报学生工作部(学工楼209)。

4.用人单位负责对上岗研究生指导、培训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聘用,并减发或停发津贴。

四.工作安排

本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用工时间为2024310日至2024714日。请有意应聘本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的同学填写好《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报名表》于311日上午下班前交到学工楼209

联系人:陈莉,联系电话:2383293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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