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生处〔2024〕1号
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返家路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离校、温暖过节,经研究决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家路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寒假返家确实有困难的,经学院核实,可以向学校申请返家路费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经费
广东省内及湛江周边地区每人200元,其他地区每人400元,经费从奖助事务经费开支。
三、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纳入资助范围
1.曾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2.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家庭经济情况的;
3.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的;
4.平时生活挥霍浪费的;
5.未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离校的;
6.本学期获得2项及以上资助项目(含国家、各地各级政府、地方企业、个人奖助学金,不含勤工助学、服兵役资助)的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报、审批及资金发放
(一)1月9日前,学生登录服务大厅,进入“困难补助”模块,选择相应的项目申报(省内、省外),填写详细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并提交相应的材料(返程票据照片)。
(二)学院在1月10日前要完成线上辅导员审核和学院领导审批流程,并在线打印表格,交学生处(就业楼209室)汇总。
五、特别说明
(一)获得路费资助的学生必须按计划返家,不得改变计划推迟离校、申请留校或在外逗留,否则学校将追回路费资助金,取消今后所有资助资格。
(二)本次“返家路费资助”首次试用线上申报的方式,若系统试用出现问题或需要改进之处,请各学院及时向学生处反馈。
(三)如因系统问题发生变动,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学生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