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左利华 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文件

学生〔202134




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  学生[2019]53 的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0-2021 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学生评优的对象为 2018-2020 级本科生。

二、评优项目与参评流程

(一)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长、  优秀宿舍长、各项工作积极分子。 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 执行。卓越班和“双”班由所在学院组织评选,其中卓越班参照普通班进行评审;“双百”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参照普通班评选条件组织,每班最多不超过二名。

1.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宿舍长、“双百”班优秀班干部评选的相关材料(请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完成后)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审核。

2. 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长、各项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校团委将另行发文。

(二)十佳大学生

1. 各学院在三好学生标兵中择优推荐,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个  人事迹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

2. 各学院候选人推荐名额规则:2018-2020 级本科生不足 1000人的学院推荐 1 人;超过 1000 人的学院按照 1‰的比例以四舍五入取整数推荐候选人。

3.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有”大学生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  则,学生处统一组织的复审和答辩,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4. 学校发文确定本年度十佳大学生。

(三)十佳班集体

1. 各学院在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不超过 1 个候选班级,将班级基本情况及取得主要成绩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

2. 按照先进班集体五项考核指标的择优原则,学生处统一组织  的复审和答辩,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3. 学校发文确定本年度十佳班集体。

    三、评选相关要求


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以评优为契机,教育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既要评出先进、树立典型,又要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和谐,还要营造浓郁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1. 请各学院务必于 10 20 日前完成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对应职能部门,将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xyzx@gdou.edu.cn

2. 学院材料报送前请核对评审表中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3. 报送时,评审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好。

      4. 评审表如需打印,务必自行调整好页面,不能私自更改内容、

页数和版式。


联系人:左利华,官源清    联系电话:2383067


附件:2020-2021 学年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相关表格




 

2021 9 13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 2021 9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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