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及百名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材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左利华 时间:2021-05-19 点击数:

各学院:

2021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百名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材料征集工作,经研究,拟将“广东海洋大学2021届百名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公开宣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的有关评选条件执行。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优秀毕业生在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上必须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和没有补考科目,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每学年(毕业学年除外)都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或者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团)干部或者优秀团员。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每学年都获得学校奖学金(毕业学年除外),2次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或优秀团员。

3)绩点在3.0及以上者,且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或国家级奖励者、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者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

4)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标兵或者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团)干部或者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

5)每学年都获得学校奖学金(毕业学年除外),且连续三年担任班长或团支书或学习委员等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6)被国内双一流院校或国外正规院校录取,且在校期间获得2次以上奖学金。

7)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

2.欠费的毕业生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材料与相关要求

1.《广东海洋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由主管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学生本人如实打印填写,学院应在评审表上签署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及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6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评审表》(附件1)、《推荐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学院公示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附件2汇总表同时发电子版至gdouxyzx@163.com)。

二、百名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征集工作

为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学生学有标杆、追有目标、行有方向,学校准备在2021届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遴选“百名优秀毕业生”,将“百名优秀毕业生”在大学四年中的人生轨迹统一制作风采展纪念册。

(一)评选方法

请各学院在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范围内,择优推荐参评“百名优秀毕业生”,并准备并认真审订参评材料,名额控制在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

(二)评选材料与相关要求

参评材料须严格按照《推荐2021届百名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填写,各位分管老师要对事迹材料严格把关、提炼亮点。未按要求报送者将不予受理。

6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2020届百名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参评材料打包发至邮箱gdouxyzx@163.com。


联系人:左利华(2383067),官源清(2396116)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推荐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3.《推荐2021届百名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4.《推荐2021届百名优秀毕业生材料报送要求》





                           2021年5月14日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      20215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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