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考勤材料报送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19-12-02 点击数:
学生【2019】72号
各用人单位:
为保障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报酬按月按时足额发放,现对勤工助学考勤材料报送规范如下:
一、报送时间
要求每月5号前及时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节日、寒暑假顺延。
二、报送要求
(一)未启用勤工助学信息系统前,各用人单位须报送勤工助学考勤表纸质版。勤工助学岗位在7人及以上的,还需报送勤工助学报酬签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考勤表在岗时间必须按要求填写上岗时间段,不得填写时长,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三)学生工作总时长不得超过40个小时。
三、说明
(一)逾期不报的,勤工助学报酬顺延到下个月发放,以免耽误全校的发放进度。
(二)用人单位应确保报送材料合格,材料不合格应在每月5日内及时更正。未及时更正的,勤工助学报酬顺延到下个月。
(三)勤工助学报酬安排在下旬到账。因迟交、材料不合格导致学生不能及时领取报酬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勤工助学报酬签领表
学生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