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2018~2019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学业中心 时间:2019-10-22 点击数:
学生〔2019〕58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的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学生评优的对象为2016-2018级本科生。
二、评优项目与参评流程
(一)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长、优秀宿舍长、各项工作积极分子。 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执行。卓越班由所在学院组织评选。“双百”班的优秀班干部评选按照每班最多不超过二名推荐。
1.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宿舍长、“双百”班优秀班干部的评选相关材料(含公示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审核。
2.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长、各项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相关材料报校团委(体育楼203)审核。
(二)十佳大学生
1.各学院在三好学生标兵中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个人事迹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
2.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有”大学生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学生处统一组织的复审和答辩,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3.学校发文确定本年度十佳大学生。
三、评选相关要求
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以评优为契机,教育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既评出先进、树立典型,又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和谐,并营造和浓郁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1.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4日前完成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对应职能部门,将有关电子材料发至gdoujyglk@163.com。
2.学院材料报送前请核对评审表中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报送时,评审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好;
4.评审表如需打印,务必自行调整好页面,不能私自更改内容、页数和版式;
附件:
1.XX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 /data/upload/file/201910/edee027d1f7d3d4555080568381819df.xlsx
2.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评审表/data/upload/file/201910/3fc092c86b8c92d8fabe60897f1e3cdd.doc
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审表 /data/upload/file/201910/c2d6f5649a86887cfed369a4a7444271.doc
4.广东海洋大学十佳大学生评审表/data/upload/file/201910/6c68f8d3ed237b491ea138c6732d5f24.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