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需关注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科 时间:2019-10-21 点击数:
学生〔2019〕5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需关注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需关注学生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排查、建档管理
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掌握学生状况,结合新生心理普查和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排查出需要关注的学生。对需要关注的学生学院要建立档案(附件1),按照家庭困难、心理异常、学习后进、思想激进、上网成瘾、生理缺陷、家庭特殊情况、恋爱问题、宗教信仰、其他(包括:外宿、违纪、休学、外出交流、结业等)等情况做好分类(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及时做好跟踪管理;对已建立的需关注学生档案要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更新信息。
学院要将此项工作责任到人,把对每位需关注学生开展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情况及时记录,并载入需关注学生档案。同时要注意做好档案保密,维护学生权益。
二、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谈心谈话
各学院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向学生普及心理知识。要重点做好与心理、严重学业问题建档学生的谈话工作,可根据掌握的严重程度,依次开展谈话活动,必要时可请心理咨询中心协助;其他建档类别可依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谈话(或联系)。本学期内需完成与所有需关注学生的谈话(或联系)工作并做好记录。
三、更新家长联系方式,做到家校联系通畅
学院要及时更新需关注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通讯地址等),根据与需关注学生谈话或联系的实际情况,选择与其家长的沟通频次,做好相关记录,通过家校联合,共同帮扶学生成长。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学校学生的安全稳定事故多缘于需要关注的学生群体,加强这类学生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切实解决现实问题、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学校的关爱和帮扶,能够提高这类学生群体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专人负责,及时报送
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分工,做好每份档案的建档、过程记录、注销等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将需关注学生档案统计表(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学生处备案。今后,学生处将根据此表组织检查。工作联系人:陶柳清、蔡小芳,邮箱:Xsgl@gdou.edu.cn。
附件1:XX学院需关注学生档案
附件2:XX学院2019 ~2020学年第一学期需关注学生建档统计表
学生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