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csadmin 时间:2018-09-27 点击数:
学生〔2018〕42号
关于评选我校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的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与参评对象
本次学生评优项目为: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基层学生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宿舍长、各项工作积极分子(草坪文明岗、饭堂文明岗、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参加本次学生评优的对象为2015-2017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与比例
本次学生评优各个项目的评选条件和比例,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执行。卓越班在所在学院参加评选。“双百”班的优秀班干部评选名额每班最多不超过二名。
三、评选相关要求
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以评优为契机,教育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既评出先进、树立典型,又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和谐,并营造和浓郁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次评选的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由各学院和校团委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5]9号)的要求组织评选与推荐,在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于11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把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宿舍长的评选相关材料(含公示材料)报学生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审核,将有关电子材料发至gdoujyglk@163.com。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基层学生会、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项工作积极分子(草坪文明岗、饭堂文明岗、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办公室审核。
四:注意事项
1、学院材料报送前请核对评审表中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报送时,评审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好;
3、评审表如需打印,务必自行调整好页面,不能私自更改内容、页数和版式。
附件:
1、XX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
2、广东海洋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学生评审表
学 生 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