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的通知
作者:csadmin 时间:2018-05-3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的2018届贷款毕业生(不包含往届生),须在毕业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注意申请时毕业时间统一写6月30日)并在9月6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系统里打印并需本人签名);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就读证明需加盖被录取高校公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各学院须在9月10日前审核贷款毕业生提供的贷款还款计划变更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和《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见附件)交至学校学贷中心(电子版发至8190855@qq.com),由学校统一汇总上交省助学中心,逾期后果自负。
温馨提醒:每年都有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因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导致申请失败,申请失败的贷款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正常进行还息(申请成功可顺延至变更后毕业年度还息)。
附件: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data/upload/file/201805/f66ee69f58dcaf68a02e1784270fc1fe.xls
学生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