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csadmin 时间:2018-05-25 点击数:
学生[2018]16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资助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资助实践工作水平,更好地总结和宣传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高校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度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内容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五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资助育人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精准资助项目、励志教育活动、受助受奖学生典型宣传互动、国家资助政策下乡行活动、其他发展型资助项目等,内容不限,但须紧紧围绕“资助育人”主题。
二、案例编写要求
(一)标题。标题要高度凝练、简洁明确,突显案例的特色。
(二)摘要。摘要须简明确切、突出亮点,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完整概述案例,字数不超过500字。
(三)正文。正文展现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也可图文并茂。内容必须有重点的突出资助育人的某一个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切勿面面俱到,更不能撰写成工作年度总结。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三、案例遴选应用
学生处将各学院报送的典型案例进行遴选出创新型、成效显、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在全校进行宣传和推广,并上报给省教育厅作为典型案例推荐与分享。
四、案例奖项设置
对各学院报送的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学生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7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奖金300元)。
五、案例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在征集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遴选,择优报送学生处(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不少于5篇,其余学院不少于3篇)。6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8190855@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资助育人案例XX”。
学生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