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csadmin 时间:2018-04-13 点击数:


 

各学院:

我校2018届毕业生中有704名学生申请了国家助学货款,为切实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的信息管理,为日后催还贷款工作打好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联络机制

(一)各学院要分别以贷款经办人、分管辅导员和班主任为主,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和每位贷款毕业生建立好联络与沟通渠道,定期联系,进行还款提醒和还款事宜的咨询服务,提醒贷款毕业生履行还款义务,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二)各学院根据附表登记好本院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情况(附件1),并请留存建档,以备查验。

进行网上毕业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贷款毕业生须进行网上确认、打印和签定《国家助学

贷款还款确认书》。各学院要组织贷款毕业生于5月10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5月20日前,学院经办人要在系统进行审核,自行下载打印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确认书(一式二份,学生一份,学校一份)并组织贷款毕业生集中签定,对没有进行毕业确认及签定还款确认书的,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已提前还清贷款的学生无需签定还款确认书,但须进行网上毕业确认)。

 

三、登录易班网进行还贷基本知识考试

各学院在6月1日前组织贷款毕业生登录学校易班网进行还贷基本知识考试(满分方能通过,可在规定时间内无限次重考,直至通过为止),对没有通过考试的推迟办理离校手续。

四、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和提前还款

考取了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可向贷款高校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并在网上进行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具体材料以当年省厅文件要求为准)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学校学贷中心。

允许有条件的学生提前还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选择部分还款和全额还款。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学生的诚信、感恩及社会责任感教育。告知学生还款要求,强调违约后果,要求学生珍惜信用,按时还贷。

(二)各学院要指定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贷款毕业生的相关工作,并按时将工作方案(4月30日前交)和工作总结(6月15日前交)(都须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字且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处学贷中心。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贷款毕业生的审核工作(特别关注就业信息空缺或者家庭地址变化后没有及时在系统变更的),组织学生集中签订还款确认书,并将集中签订的时间、地点提前三天在学贷中心备案,学贷中心将安排学生励志服务中心同学前往协助进行毕业确认会的签到以及全程录像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本院贷款学生信息统计(包括贷款信息、毕业去向、联系方式等)工作,并将毕业生信息录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在核对无误后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版加

盖学院公章交学贷中心,电子版发至qq群共享区或8190855@qq.com,学贷中心汇总后将贷款毕业生的贷款信息输入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系统。

(五)6月15日前,各学院要将已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交学贷中心(为不影响贷款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各学院要确保按时移交)。

 

特此通知

 

 

附件:

1、贷款毕业生QQ群或微信群信息及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

2、广东海洋大学2018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表

3、广东海洋大学2018届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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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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