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csadmin 时间:2018-04-03 点击数:
学生〔2018〕10号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校办〔2018〕2号)规定,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4月8日(星期日)上课,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假期,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做文明大学生。
2、服从学校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放假期间回家或外出活动的同学应到所在学院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将自己的活动安排告知家人,以免家人担心。
3、在校内组织外出活动的同学要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4、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特要别注意交通安全,要乘坐安全合法的车辆,不要搭乘超载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严禁参与私人包车、同乡会包车活动;同时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上当受骗。
5、宿舍内不留宿他人,要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应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不要在教室或宿舍存放,离开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抽屉及房门,以防失窃;离开宿舍前要检查用水、用电安全,检查是否关紧门窗、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开关,防止水灾、火警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6、参加祭扫活动时要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在墓区内用火或燃放鞭炮等要小心谨慎,注意安全,不要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祭扫完毕后应确认余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千万不要因麻痹大意而酿成火灾。祭祖扫墓活动要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假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更不可盲目逃离现场,可充分利用身边可灭火的物品进行扑打,并立即请求周围群众及园林工作人员支援,同时及时拨打110、119等报警电话报警。
7、学校再次提醒同学们,春季是流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假日期间,尽量避免到公共场所,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等;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在途中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尤其是熟肉、熟菜等,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防食物过期变质。不随意采摘野菜、野果食用,以防中毒。尽量不到人员拥挤、混杂的地方。要珍惜和爱护自己的生命,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到危及自己生命安全的地方游玩,不要到有危险性的水域(如龙海天、湖光岩等)去游泳。
学 生 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