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csadmin 时间:2018-05-14 点击数:

                               校学生〔201814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心理健康活动月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833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为进一步构建心理育人体系建设,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水平,丰富并创新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形式,营造健康向上、身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决定举办第十五届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关注度,调动师生共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大学生对心理调适方法的思考和学习,优化心理品质,开发心理发展潜能,提升对心理压力和挫折的应对韧性,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使大学生树立自信心,增强文化自信。

二、活动主题

心理自信  完善人格  快乐生活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

承办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心理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18514日——614

五、活动内容

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设面向在校大学生的心理漫画、心理剧、主题演讲、公益广告等4项活动,包括:

(一)缤纷校园原创心理漫画征集活动;

(二)激扬人生原创心理剧征集活动;

(三)点赞青春原创心理主题演讲征集活动;

(四)南粤暖阳原创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以上各项征集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统筹,把活动月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作为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渠道,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团队模式,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做好报名推荐、审核选拔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四项活动各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示。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作品须为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所有作品概不退稿。

(三)作品推选分为初选、复选、终选3个环节,具体请参照各活动方案。初选由各学院根据征集活动方案要求自行组织选拔,学院推荐作品数量要求见下表;复选和终选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及遴选推荐优秀作品。终选优秀作品由学生处推荐参加省区域中心分赛,并有机会参加省决赛。

                           各学院推荐优秀作品数量

学院

心理漫画

心理剧

演讲

公益广告

水产学院

4

不限

2

不限

海洋与气象学院

4

不限

2

不限

食品科技学院

5

不限

2

不限

农学院

10

不限

5

不限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11

不限

5

不限

海洋工程学院

3

不限

2

不限

经济学院

4

不限

2

不限

管理学院

13

不限

6

不限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11

不限

5

不限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2

不限

6

不限

化学与环境学院

6

不限

3

不限

航海学院

6

不限

3

不限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9

不限

5

不限

法政学院

9

不限

5

不限

外国语学院

5

不限

3

不限

中歌艺术学院

9

不限

4

不限

体育与休闲学院

2

不限

1

不限

合计

123

 

61

 


附件1.“缤纷校园”原创心理漫画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激扬人生”原创心理剧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3.“点赞青春”原创心理主题演讲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4.“南粤暖阳”原创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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