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三全育人”培育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思想政治教育科 时间:2021-10-2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海洋大学“三全育人”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广海大党〔2020〕136号)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开展我校“三全育人”培育项目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发文公布的校内6个“三全育人”培育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
三、检查方式
项目材料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三全育人”培育项目中期自评报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中期进展自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展望)
五、检查要求
1.材料报送。项目团队于12月10日前将中期自评报告(浓缩版不超过800字,详细版不超过3000字)电子版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提交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2.检查评定。学生处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项目质量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3.公布结果。学生处将检查评定情况进行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江丽13828240862
邮箱:xscszk@gdou.edu.cn
学生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