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 时间:2020-09-18 点击数:

关于评选我校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生〔2020〕36

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的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学生评优的对象为2017-2019级本科生。

、评优项目与参评流程 

(一)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长、优秀宿舍长、各项工作积极分子。 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校学生[2019]53号)执行。卓越班所在学院组织评选“双百”班的优秀班干部评选按照每班最多不超过二名推荐。

1.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宿舍长“双百”班优秀班干部的评选相关材料请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完成后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核。

2.先进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长、各项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相关材料报校团委(体育楼203)审核

(二)十佳大学生

1.各学院在三好学生标兵中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个人事迹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

2.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有”大学生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学生处统一组织的复审和答辩,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3.学校发文确定本年度十佳大学生。

)十佳班集体

1.各学院在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候选班级,将班级基本情况及取得主要成绩报学生处学生学业与发展中心。

2.按照先进班集体五项考核指标的择优原则,学生处统一组织的复审和答辩,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3.学校发文确定本年度十佳班集体。

三、评选相关要求 

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以评优为契机,教育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既评出先进、树立典型,又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和谐,还要营造浓郁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1.请各学院务必1025完成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对应职能部门,将有关电子材料发:gdouxyzx@163.com 

2.学院材料报送前请核对评审表中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报送时,评审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好; 

4.评审表如需打印,务必自行调整好页面,不能私自更改内容、页数和版式

  

附件: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相关表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20917 

 

版权所有 ©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