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生[2023]6号
研究生院,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和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和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示范带动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在全校范围内推选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名、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名,获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的,参加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名额另计。
二、推选对象
(一)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选对象申报前,须已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通过省级审核。
(二)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三、 推选条件
(一)“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 ”,做“四有”好老师,当 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 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助力 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二)“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 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5.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
四、 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单位按自愿原则在本单位范围内择优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辅导员、1名大学生分别参加“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获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可不占推荐名额。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入围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材料评审,确定入围人选。
(三)现场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入围人选进行答辩,结合初评成绩,确定我校最终推选展示人选。
(四)公布结果。推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华南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五)宣传展示。为扩大推选活动的影响力,入选的高校辅
导员和大学生事迹将在相关媒体和平台进行展示。
五、 材料报送
(一)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6日16时。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
件1、附件2,文档版、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文档版,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 张 (JPEG 格式,2.5cm×3.5cn,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 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 张 (JPEG 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4.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须提供其主要获奖情况、所 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 (PDF 版),以及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文档版)。
5.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须提供简介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主要事迹,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 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三)网上申报
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请相关推荐人选登录管理信息系统
(https://gddy.scnu.edu.cn)自行注册帐号,完成信息填报,经学生工作部审核提交。
六、 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把推荐关,推荐人选材料要实事求是,推荐程序要合法合规,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宣传平台做好“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及本单位推荐人选事迹的新闻报道,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届时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宣传推广。
七、联系方式
钟桢、胡江丽,2383086。
附件:1.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