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谢米希开买尔 时间:2021-10-08 点击数:
学生〔2021〕45号
关于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意义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高校学生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各民族学生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民族学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建起各民族学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强化各民族学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的使命担当。
二、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设“相遇广东”主题演讲征集、“相融广东”微视频征集、“相和广东”综合设计作品征集等3类活动,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3。
三、奖项设置
每类活动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学生处将遴选5项主题演讲作品、5项微视频作品和25项综合设计作品报广东省教育厅参加活动评比。
四、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学生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所有作品概不退稿。往年已送选的作品不再推荐参评。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统筹,把“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作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各民族学生参加活动,并安排专人做好报名推荐、遴选审核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推荐作品的审核把关,确保作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二)请于10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3附表)、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及word版作品推荐表、作品推荐汇总表和作品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学业发展中心(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挂靠)。
(三)联系方式:
1. 联系人
谢米希开买尔,18867511561;
陈 莉,18399670543;
张 倩,15001522060;
左利华,13822540108。
2. 联系地址:就业楼205室。
附件:1.“相遇广东”主题演讲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2.“相融广东”微视频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3.“相和广东”综合设计作品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4.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作品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