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秀梅 时间:2020-09-27 点击数:
学生〔2020〕34号
关于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核查工作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核查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新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资料,确保核查切实有效。为做好2020级普通本科新生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各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核查小组”,核查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和新生班班主任组成。新生档案由核查小组成员查阅、审核,学生一律不得参与。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核查的内容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重要内容是核查新生的政治与思想品德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及记录等。
2.学生档案是否密封完好,即密封口应没有脱落或拆开痕迹,并应盖有清晰完整的公章,档案袋应没有撕开等。
3.学生档案是否与新生信息一致,即档案中学生姓名、出生年月、高考报考材料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内容相一致,档案材料里的学生相片与新生本人是否为同一人。同时注意核查新生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防止冒名顶替和高考移民,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逐一核对。
4.学生中学阶段的学籍材料、高考报名材料、高考体检表、志愿表等是否齐全,且核查体检表中的身体状况是否异常。档案中个人简历在时间上应连续没有间断。
5.核查学生档案是否有这三种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高考的情况:一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二是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三是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学生报到时,对个别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号、加分资格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强查验,迅速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三、时间和要求
各学院须在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核查工作,将填写好的《2020级新生档案核查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发送至1556866620@qq.com,同时将纸质《2020级新生档案核查登记表》(其中的“核查人”由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名确认,“核查组长”由学院领导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处,另一份存本学院),连同书面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档案审核意见和新生档案一起移交学生处档案室。
联系人:王秀梅
联系电话:0759-2383193
学生处档案室地址:体育2号楼103室
附件下载:《2020级新生档案核查登记表》
学生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