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19-12-12 点击数:

学生〔201975

关于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学生的安全与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从即日起,学工系统将开展一次全面的学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学生公寓安全问题

重点排查公寓用电等消防安全问题和危险器具,包括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燃烧器具情况,学生私拉乱接电线、网线及使用劣质电源插座等其他非安全器具情况,电动车在公寓内乱停乱放和私自自拉线充电的情况;其他危险物品情况;学生公寓现有设施安全隐患情况等。

(二)学生外宿、租房情况

重点排查学生晚归特别是经常性晚归情况;学生夜不归宿情况;学生在外自己租房或与他人合租房情况等。对于擅自外宿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要求其限期搬回学生宿舍,对未能执行的学生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七条给予处分。对于已经申请外宿的学生,学院要到学生外宿房屋实地走访察看,重点查看学生住宿点及周边安全环境状况,了解家长陪护情况,同时教育外宿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保管好贵重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范媒气中毒等事件发生。

(三)其他需关注的情况

重点排查因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且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学生中与同学有明显矛盾纠纷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需关注学生情况;是否存在利用校园网络传播有害信息;外出实习学生的安全等其他问题。要防止学生因为情绪或心理的波动而出现群体性事件或意外伤害事件。

二、实施步骤

本次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12月12日至20日)

第二阶段:学生处和相关职能部门抽查(12月23日至27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把排查、教育与严格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排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认真排查,掌握情况。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细致排查隐患,全面掌握情况与动态;排查工作要做到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并做好排查记录。

(三)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各学院要将此项工作责任到人,“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自身能解决的要拿出具体措施,专人负责,限时整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报送

请各学院将排查到的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附件)和总结,并于12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经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管理科(就业楼108),电子版发送至xsglk183@163.com。

 

附件:学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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