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双选会的通知

作者:助学信贷科 时间:2019-10-25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校学生〔2018〕60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学生处审核、校领导批准,全校2019年共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700个(详细岗位设置请见附件1)。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学子能了解学校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积极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经研究,决定实行2019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活动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  

、招聘对象

大一、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以今年申请认定为准)

三、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二)学习努力,积极上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五)满足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并服从管理。

四、招聘总体安排

现场招聘时间定于10月30日14:40-16:40,地点设在主楼底请各用工单位至少安排1名负责老师准时参加招聘会,接收申请学生的《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进行简单面试。11月6日前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正式面试,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五、招聘流程

(一)学生提前查看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置及需求情况(见附件2),选择意向岗位,如实填写《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盖章后交学生自行保管,允许学生填写多份《申请表》。

(二)学生到招聘会现场报岗,向用工单位提交《申请表》,接受用工单位组织的面试。

(三)用工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最终确定录用名单。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见附件3),根据用工单位通知时间上岗。用工单位汇总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申请表》、用工协议》、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录用登记表》(见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用工部门拟录用学生的资格、用工单位录用方案进行审核,学生处领导批准。

(四)最终未被录用的学生回学院登记信息。学院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后备人员信息表》(见附件5)(电子版与纸质版)后,与《申请表》(纸质版)一并提交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将信息录入勤工助学后备人员资料库,有岗位空缺后再从中进行推荐。

六、注意事项

(一)用工单位注意事项

勤工助学是我校落实国家扶贫政策,专门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资助。我校每年经国家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六千余人,但受学校条件约束,仅能提供七百个A类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但以往有超过35%的岗位未提供给贫困生,大大降低了学校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因此今年各用工单位要严格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招聘对象,确保比例达到100%,且2019级新生所占比例不低于50%。各单位应尽可能多的设置B类岗位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选择。

本次招聘会仅针对湖光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各用工单位根据核定的岗位数、相关要求自行联系海运、海洋工程学院进行招聘。

用工单位负责组织对新上岗学生进行培训,每学年应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由各用工单位结合实际需要进行。

除饭堂、图书馆外,其他用工单位严禁安排勤工助学学生从事卫生清洁等事项。学生有权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情况。

录用方案一旦审核批准,用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勤工助学学生。未通过用工单位考察的学生,在试用期满可以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离岗申请表》(见附件6),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辞退申请。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从勤工助学后备人员资料库中进行推荐。

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仍沿用往年报送每月勤工助学报酬的要求。新设岗位的单位,请组织学生在《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见附件7)上填写出勤记录,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

(二)勤工助学学生注意事项

勤工助学学生需对自己提供的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同时在两个岗位上参加勤工助学,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资格并停发所有酬金。

勤工助学学生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尊敬师长、遵守礼仪规范、热心服务师生,要处理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或成绩不合格的情况,学院和用工单位有责任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未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批自行上岗或者中途擅自调换工作岗位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视为义务劳动不予发放酬金。

本学年勤工助学学生上岗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工作期至2020年10月31日止。所有学生一经录用,不得未经审批无故中途退出岗位,否则将无限期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资格。特殊情况需离岗的,需提前十天与用工单位协商取得同意,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离岗申请表》,经资助中心批准可以离岗。

本次未集中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下学期开学第1个月参照招聘流程第四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请。其他时间单独申请勤工助学的,非特殊情况概不受理。

若出现疑问,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396012邮箱:gdouxszz@163.com。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点击下载

1.2019年广东海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表

2.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

3.《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

4.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录用登记表》

5.《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后备人员信息表》

6.《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离岗申请表

7.《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

 

 

学生处

2019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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