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校学生〔2018〕60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学生处审核、校领导批准,全校2019年共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700个(详细岗位设置请见附件1)。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学子能了解学校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积极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经研究,决定实行2019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活动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大一、大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今年申请认定为准)。
三、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二)学习努力,积极上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五)满足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并服从管理。
四、招聘总体安排
现场招聘时间定于10月30日14:40-16:40,地点设在主楼底。请各用工单位至少安排1名负责老师准时参加招聘会,接收申请学生的《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进行简单面试。11月6日前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正式面试,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五、招聘流程
(一)学生提前查看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置及需求情况(见附件2),选择意向岗位,如实填写《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盖章后交学生自行保管,允许学生填写多份《申请表》。
(二)学生到招聘会现场报岗,向用工单位提交《申请表》,接受用工单位组织的面试。
(三)用工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最终确定录用名单。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见附件3),根据用工单位通知时间上岗。用工单位汇总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申请表》、《用工协议》、《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录用登记表》(见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用工部门拟录用学生的资格、用工单位录用方案进行审核,报学生处领导批准。
(四)最终未被录用的学生回学院登记信息。学院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后备人员信息表》(见附件5)(电子版与纸质版)后,与《申请表》(纸质版)一并提交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将信息录入勤工助学后备人员资料库,有岗位空缺后再从中进行推荐。
六、注意事项
(一)用工单位注意事项
勤工助学是我校落实国家扶贫政策,专门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资助。我校每年经国家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六千余人,但受学校条件约束,仅能提供七百个A类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但以往有超过35%的岗位未提供给贫困生,大大降低了学校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因此今年各用工单位要严格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招聘对象,确保比例达到100%,且2019级新生所占比例不低于50%。各单位应尽可能多的设置B类岗位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选择。
本次招聘会仅针对湖光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各用工单位根据核定的岗位数、相关要求,自行联系海运、海洋工程学院进行招聘。
用工单位负责组织对新上岗学生进行培训,每学年应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由各用工单位结合实际需要进行。
除饭堂、图书馆外,其他用工单位严禁安排勤工助学学生从事卫生清洁等事项。学生有权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情况。
录用方案一旦审核批准,用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勤工助学学生。未通过用工单位考察的学生,在试用期满可以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离岗申请表》(见附件6),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辞退申请。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从勤工助学后备人员资料库中进行推荐。
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仍沿用往年报送每月勤工助学报酬的要求。新设岗位的单位,请组织学生在《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见附件7)上填写出勤记录,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
(二)勤工助学学生注意事项
勤工助学学生需对自己提供的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同时在两个岗位上参加勤工助学,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资格并停发所有酬金。
勤工助学学生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尊敬师长、遵守礼仪规范、热心服务师生,要处理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或成绩不合格的情况,学院和用工单位有责任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未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批自行上岗或者中途擅自调换工作岗位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视为义务劳动不予发放酬金。
本学年勤工助学学生上岗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工作期至2020年10月31日止。所有学生一经录用,不得未经审批无故中途退出岗位,否则将无限期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资格。特殊情况需离岗的,需提前十天与用工单位协商取得同意,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离岗申请表》,经资助中心批准可以离岗。
本次未集中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下学期开学第1个月参照招聘流程第四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请。其他时间单独申请勤工助学的,非特殊情况概不受理。
若出现疑问,请与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396012。邮箱:gdouxszz@163.com。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点击下载)
1.2019年广东海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表
2.《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
3.《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
4.《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录用登记表》
5.《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后备人员信息表》
6.《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离岗申请表》
7.《广东海洋大学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
学生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