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文件
校学生处〔2019〕50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具体要求以财教〔2013〕236号、财教〔2015〕462号相关规定为准。
注:
1.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是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即高中入伍并退役,后考入我校学生,属“退役入学”类别。
2.退役复学生是在取得我校学籍后应征入伍的学生(含考入我校后保留学籍入伍的新生),属“退役复学”类别。。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至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4.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
5.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提交材料
所有申请学生须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
另需提交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须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1份(即学校下发的复学文件);
(3)自律承诺书(附件6);
(4)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
4、退役士兵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和扫描件电子版各1份。
注:根据《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中“民政部门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工作”的规定,首次申请资助或之前未提供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的申请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2)学生本人的湛江市建行卡复印件1份。
(3)自律承诺书(附件6)。
三、时间要求
相关材料要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分类别填写附件1-6),请于10月30日前交到助学信贷科(二号楼10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8190855@qq.com ,联系电话: 0759-2383293。
附件:
1.201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2.2019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2019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4.2019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
5.2019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6.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自律承诺书
学生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