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18〕1号
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寒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18〕1号), 今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3月1日,下学期学生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3日-4日,下学期上课时间为2018年3月5日。现将有关学工系统寒假放假的工作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留校的工作
(一)寒假期间,学院应尽量教育引导学生回家,原则上学校不允许无特殊充足理由学生寒假期间留在学校或中途返校。学生因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内活动或因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社会实践、考研拓展学习班等活动的,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需有部门领导签字、单位公章)开具证明并在学生的申请上签署承担安全责任的意见后交至留校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因教师个人安排需留校的,由教师在学生的申请上签署承担安全责任的意见后,报学院领导批准,学院方可为其办理假期留校手续。没有报批的学生一律不得私自留校或中途返校。
(二)需要学生寒假留校的部门、单位,要重视留校学生的审批工作并负责对这些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须安排工作人员对留校学生进行全程跟踪和教育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联系电话须报给留校学生所在学院及学生处备案。
(三)留校手续的办理:留校(包括中途提前回校)的学生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附件1)和《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附件2),经带队或负责老师签署安全承诺后,辅导员必须通知家长传真或发送《家长同意书》(附件3),学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留校手续。
(四)学院对批准留校的学生集中安排住宿,严禁留校学生一人住一间宿舍,否则,出现问题将失责追责。
(五)各学院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审批工作并认真统计好信息,1月19日前将已经安排好集中住宿的寒假留校登记表(附件4)、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联系电话报公寓服务中心,并报学生处备案。
(六)留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假期如有外出晚上不回宿舍的,应向辅导员或副书记报告请假,回校后要及时报告销假;举行集体活动的,要按规定向学院、学生处和保卫处报批。
二、关于安全防范的工作
(一)全体学工系统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对全部工作电子资料进行备份,离开办公室时要先切断水源和电源,扣死窗户、反锁房门,以保安全。
(二)寒假放假前,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召开班级、专业及全院学生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留校学生和回家学生分别做好防火、防骗、防毒、防盗以及交通安全、卫生防疫、封建迷信、传销骗术、网络和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要教育学生寒假期间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禁燃鞭炮,增强安全意识;远离校园贷,珍惜美好生活;不暴饮暴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学院要提醒饲养宠物、没有办理电动车校内行驶登记手续的学生,寒假要将其自行带回家,学校禁止在学生公寓区内饲养任何宠物、禁止无证车辆在校园内行驶,下学期学校将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对上述两种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院要通知不留校的学生在1月28日前要离开学校,以便于宿舍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考风考纪、学习成绩的工作
(一)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加强对考场的巡查,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各学院应当及时把学生的学业成绩上传到班级共享群,并通知本班同学下载查看。班主任在放假后2周内将学生考试不及格课程的成绩单以书面或电话或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其家长,并要求家长督促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复习,下学期初参加补考。
四、其他工作
(一)学院要做好放假前对偏远地区学生(特别是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关爱工作,引导其顺利回家与家人团聚并积极宣传国家发展成就,学院请对特殊困难学生积极提供帮助与支持,或报学生处予以资助。
(二)各学院要在1月19日前报送寒假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学生工作人员值班老师名单和时间安排,以及本院学生工作人员在湛江的时间安排。有留校学生的学院原则上要安排学工人员在相应时段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制度,绝对不允许出现无人值守的“真空”时间段,或出现脱岗不到位的现象,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预处置并向相关领导汇报。
(三)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安排,提醒学生及时返校报到注册,按时正式上课。要提醒欠缴学费学生在下学期注册报到时缴交,并认真做好其它各项假期及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各学院须于开学第一天的上午9:00前将本院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
(四)通知学生一定要牢记以下电话:校内报警 2383110、校内救护2383120;校外报警110、医疗救护120。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
2.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
3.家长同意书
4. XX学院2018年寒假留校登记表
学生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