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于12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征集材料发送到邮箱gdouyiban@126.com。
材料统一按照压缩包形式以学院名称命名,分工作案例和论文两个文件夹,工作案例的word文档命名格式:案例类型+案例名称+报送人姓名;论文的word文档命名格式:论文名称+作者姓名。辅导员工作案例报告格式要求请见附件3。
由于省教育厅要求时间紧急,学生处还要组织对征集到的成果进行评选,请你们按时报送,逾期不再接收。
学生处
2017年12月7日
特 急 粤教思办函〔2017〕76号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
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征集对象:广东高校专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
(二)征集内容:优秀工作案例、优秀论文。
二、论文要求
(一)优秀工作案例
1.案例类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习指导;党团建设;社团指导;奖学助学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宿舍管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校园(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安全稳定工作;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易班建设与运用;其它相关工作案例。
2.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
(2)内容真实。案例应当是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亲身经历,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案例要求客观、真实,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的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或学生群体,涉及真实人物可用化名。
(3)经典个案。案例以实际工作经验为基础,选择经典个案,即能够反映问题实质、个案具有代表性、个案处理方式具有实践推广意义。
(4)理论性。案例要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进行剖析,总结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3.申报材料:每项案例需提供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并附上图片3-5张。文字材料应包括标题、概述、分析、解决方案(理论依据、过程方法、结果评价等)、经验与启示等内容,切忌以工作总结材料替代。
(二)优秀论文
1.论文选题: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教育、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内容要求:
(1)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3)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4)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在征集之列。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数量
1.各高校每个类型优秀工作案例限报2份作品,最多可报送12份;优秀论文限报6篇。
2.各省级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数量不占学校名额,每种类型优秀工作案例限报1份,最多可报送6份,优秀论文限报2篇,其中工作室外校成员的作品数量应不少于报送数量的50%。
3. 广东高校名辅导员李敏工作室各成员高校可报送以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为主题的各类优秀工作案例限报1份,最多可报送6份,优秀论文限报2篇。申报数量不占学校名额。
报送方式
1. 优秀工作成果由高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本次评选采用网上报名,请各高校学生处院校管理员于12月15日(周五)前登录广东省高校思政项目管理平台(http://szxm.gdedu.gov.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IE浏览器)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系统申报材料包括联系信息、优秀工作成果作品文档两项内容。联系信息在系统中选填。优秀作品word文档上传到系统指定位置,文件大小不超过5M(建议使用截图形式压缩图片大小)。
3.在系统申报材料后,请各高校于2017年12月15日(周五)前将加盖公章的优秀工作成果汇总表(见附件)寄送至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并将汇总表、优秀工作成果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dfdy@foxmail.com,邮件主题设为“单位名称+2017年辅导员优秀工作成果”。
四、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优秀工作案例和优秀论文将各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成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优秀论文将择优推荐参与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论文评选。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周中桅,020-37627462;田立,020-37627607。
教育部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吴老师,020-85217115、1881412509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115室,邮编:510631。
广东省高校思政项目管理平台管理员:伍老师,020-85211002、18826237789。
附件:1.2017年广东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汇总表
2.2017年广东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汇总表
3.辅导员工作案例报告格式要求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