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校学生[2024]10号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和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和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示范带动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二、推选对象
(一)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学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参选对象申报前,须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通过省级审核。
(二)2023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学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往年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 “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 健康等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省范围、所在区域及所在学校内起到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年8月起),2023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二) “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1年 8月起) 。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学院按自愿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择优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单位限推荐2名辅导员参加“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限推荐2名大学生参加“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获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名额。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组织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遴选工作,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1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报送材料要求如下:一是报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件1,可编辑文档版)。二是报送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三是报 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应包括工作室建设基本情况、团队成员、工作成效、省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支持投入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四是报送学生辅导工作案例1篇,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思路举措、经验启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五是报送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EG 。如有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上传证书扫描件。六是报送当前所带班级学生的联系方式(可编辑文档版)。七是所有材料均须同时填写匿名版,隐去地域、学校、姓名、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2.大学生年度人物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是报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见附件2,可编辑文档版)。二是报送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 像 素 ) 和生活照各1张(应能反映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面貌,像素不小于 1024×768),格式为JPEG 。三是报送个人简介视频,应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 大小不超过100MB,时长不超过1分钟,内容要求配字幕,并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
(三)报送方式
1.请各高校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邮箱xscszk@gdou.edu.cn,联系人:钟桢,2383086。
2.网上申报。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请推选对象登录管 理信息系统 (https://gddy.scnu.edu.cn) 自行注册帐号,完成信息填报,系统联系人:胡江丽。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把推荐关,推荐人选材料要实事求是,推荐程序要合法合规,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各单位要通过宣传平台做好此次推选活动及本单位推荐人选事迹的新闻报道。
附件:1.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2023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