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十大学生工作亮点评选的通知

作者:钟桢 时间:2021-12-28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海洋大学

十大学生工作亮点评选的通知

学生[2021]64号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总结和挖掘各单位、部门在学生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更好的促进单位间学生工作的交流和创新,不断开创我校学生工作的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1年度广东海洋大学十大学生工作亮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0日前

二、申报条件

2021年十大学生工作亮点必须是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十大”育人,从理念思路、模式路径、特色品牌等方面,以有效的举措、翔实的数据、生动的案例,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反映本学院一年来持续推进学生工作守正创新的经验与成效。

三、评选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通过易班轻应用开展线上投票,并组织专家线下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投票占总成绩的20%,专家综合评审占总成绩的80%。

四、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将十大学生工作亮点评选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scszk@gdou.edu.cn。联系人:胡江丽,电话0759-2383086。

材料报送要求:1.各单位、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2.十大学生工作亮点评选材料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同时报送一份300字以内精简版材料3、相关佐证材料如有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或报道,还需提供相关链接;4、提供3-5张1M以上图片。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大学生工作亮点”的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求真务实。“十大学生工作亮点”的申报评选要符合当前学生工作的实际要求,符合当前学生的实际需要,要以育人为根本,以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目标,讲实际,求实效。

(三)总结提高。各单位、部门要以本次申报、评选工作为契机,结合岗位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认真总结,梳理、凝炼形成具有我校优势的特色学生工作。


                                   学生处

                                      2021年12月28日


版权所有 ©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