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名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培育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申报我校第三批名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校学生〔2025〕4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和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等程序,拟立项培育《“与你在一起”心灵驿站工作室》等10个第三批名辅导员工作室。现将答辩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递交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联系人:肖老师 胡老师
电话:0759-2383086
邮箱:xscszk@gdo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月16日